部门职能:
1.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监督检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;
2.拟定专卖管理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,组织建立健全专卖稽查支队的各项管理制度,拟订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;
3.组织、指挥、协调打击制假售假经营行为,督办、查处各类重大烟草违法案件;
4.组织开展本辖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,制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,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,指导本辖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;
5.主持卷烟鉴别检验工作,指导、监督、检查罚没物品的处理和罚没收入的管理;
6.审核涉烟违法案件的审理、结案报告工作,做好对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证件发放的例行审核;
7.主持本辖区涉烟违法案件的情报信息管理工作,指导全县情报信息网络建设,建立健全查处涉烟违法案件信息联动及共享机制,及时上报跨省、跨地市的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线索;
8.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、舆论监督部门的联系,协调配合相关执法、司法部门,建立协作机制,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;
9.主持开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,协助法制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;
10.规划、监督对卷烟零售户烟草专卖法律、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;
11.完成本科室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,组织实施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、业务培训、业绩考核等工作。
12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